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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范围

一、金华市金东区行政区划
金东区辖2个街道、8个镇、1个乡:多湖街道、东孝街道;孝顺镇、傅村镇、曹宅镇、澧浦镇、岭下镇、江东镇、塘雅镇、赤松镇;源东乡。
二、民商事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试行浙江省各级法院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第一审民事和商事案件。
三、行政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四、刑事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五、执行案件
受理本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裁判的申请执行案件及其他有权执行的案件。